前言:2011年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要加紧修订棉花质量标准,尽早实现仪器化检验取代感官检验”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商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麻局、中国棉花协会、中国棉纺织协会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建议加快GB1103标准修订进程,2012年发布新标准,2013棉花年度(2013年9月1日起)实施,以进一步促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鉴于棉花细绒棉存在锯齿加工和皮辊加工两种不同加工方式,而目前的棉花颜色分级体系是基于锯齿细绒棉的基础上建立的,尚不能适应皮辊棉仪器化检验的要求,因此皮辊棉仍保留品级指标及其检验方法。考虑到在一个标准中同时保留品级、颜色级质量指标,既不利于废止品级,也会造成一个标准中同时规定品级、颜色级从而导致标准体例、内容的混乱。因此需将GB1103修订为2个国家标准,即GB1103.1-xxxx《棉花 细绒棉 锯齿加工》和GB1103.2-xxxx《棉花 细绒棉 皮辊加工》,其中锯齿棉标准采用颜色分级指标体系,皮辊棉标准仍维持品级指标体系。在以上背景下特修订此标准。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取消了品级, 增加了颜色级、轧工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将色特征级修订为颜色级,并明确颜色级相关条款为强制性条款。—— 增加了“白棉、淡点污棉、淡黄染棉、黄染棉、主体颜色级、轧工质量”的定义。—— 明确了颜色级划分、颜色分级图和颜色级实物标准。—— 明确了颜色级检验分感官检验和大容量快速棉纤维测试仪(以下简称“HVI”)检验。—— 明确了轧工质量划分、轧工质量分档条件、轧工质量参考指标和轧工质量实物标准。—— 明确了轧工质量采取感官检验。—— 明确了白棉5级、淡点污棉2级及以下和淡黄染棉、黄染棉轧工质量最高评定为中档。—— 修订了“公定重量”的定义。—— 取消了“准重、籽棉准重衣分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明确了成包皮棉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可以分开抽样、检验、出证。—— 修订了籽棉抽样数量。—— 明确将皮棉滑道抽样修订为成包前检验抽样。—— 取消了逐包检验时按检验单元检验含杂率的规定。—— 明确将马克隆值按GB/T 6498检验时随机抽取批样数量的30%作为马克隆值试验样品修订为对批样逐样测试马克隆值。—— 修订了籽棉和成包皮棉检验项目、检验顺序和组批规则。—— 明确了棉花质量标识由“棉花主体颜色级、长度级、主体马克隆值级”顺序标示。—— 修订了成包皮棉异性纤维含量分档的范围值。—— 增加了“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指数”分档代号。—— 取消了“六、七级棉花的长度均按25毫米计,记为25.0mm”的限制。联系人:熊宗伟、王扬电 话:010-51006137、51006134传 真:010-51006141邮箱地址:xiongzongwei@cfi.gov.cn、zgxjmc@126.com或反馈到中国棉花协会,协会传真: 010- 66053496 010-66053474。
详见:关于征求GB1103.1《棉花 细绒棉 锯齿加工》和GB1103.2《棉花 细绒棉 皮辊加工》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