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纺织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纺织品
客服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8   浏览次数:43
关于印发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工消费[2010]第94号)有关规定,我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制定了《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单位)粘胶纤维生产企业的申报、审核、监督管理等工作,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部(消费品工业司)。联系人:陈新伟 纵瑞龙电 话:010-68205661 68205662传 真:010-68207178邮 箱:chenxinwei@miit.gov.cnzongruilong@mii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打赏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找订单|找工厂|看款下单|面辅料市场|服装资讯|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