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纺织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纺织品
客服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实施《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问题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3   浏览次数:242
关于实施《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401―2010)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问题的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并定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与替代标准GB 18401―2003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婴幼儿的年龄由24个月改为36个月;
  2、婴幼儿纺织品的适用身高从“80cm及以下”改为“100cm及以下”;
  3、B类的PH值由4.0―7.5修改为4.0―8.5;
  4、增加了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致癌芳香胺清单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
  5、增加了“附录D 取样说明”等。   该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请各单位及时了解新标准的详细内容,切实做好实施新标准的准备工作。
中国服装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打赏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找订单|找工厂|看款下单|面辅料市场|服装资讯|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