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有条件申报海关A类管理的企业有1900多家,但目前仅240家企业跻身A类管理,这方面的空间还很大,企业应积极争取。”绍兴海关稽查科负责人日前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关依据企业诚信守法程度及经营管理状况,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适用A类及以上管理类别的企业实施通关便利措施。据了解,绍兴县满足“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条件的企业约有1900多家,其中资信良好、制度完善的,通过进出口行为规范验收后,均可向海关提出A类管理申请。 根据规定,具备AA、A类资格的进出口企业,除“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等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海关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手续,优先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报核手续等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 然而,作为出口大县,目前绍兴县享受海关A类管理的企业只有240余家,仅占到14%,其中AA类企业3家。海关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可以向当地海关积极申请,争取尽早享受A类管理政策。 绍兴县“和中合纤”是享受海关A类管理政策“甜头”的企业之一。据该公司报关员介绍,自去年年初开始采用这一通关模式以来,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报关时间至少缩短2天左右,而且还能享受放行快、查检低等优惠。A类企业实行这模式可以享受一系列的通关优惠政策,最重要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通关成本。据介绍,实行这模式后,企业从上海港进出货物,可节约通关成本在10%左右。 此外,为了能够使更多的诚信守法企业享受到通关便利,今年海关总署对《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降低了AA、A类企业的评审标准。因此,绍兴海关建议:企业如果已经满足晋级的基本条件,应及时向海关提出申请,以便尽早在进出口业务中享受到相应的便捷优惠措施,莫让海关优惠政策“睡大觉”。(绍兴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