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5期《求是》杂志(2010年8月1日出版)刊发了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的文章。现转载如下:
我国经济正处于回升向好的关键期,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任务十分紧迫。作为生产与消费桥梁的流通环节,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具有重要作用。紧紧抓住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国际产业转移和新科技革命机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造商贸流通业,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信息化是推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科技热点频出的今天,我们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作用。信息技术由于其具有渗透性、倍增性和带动性的基本特征,一直是现代先进科学技术体系中的重要前导要素,扮演着技术创新的引领者与带动者的角色。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科技革命推动了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引起了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发达国家广泛采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极大地提高了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引领了全球产业调整和发展潮流。新兴国家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大力推动信息化,改善了发展条件,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信息网络已经成为承载现代社会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的神经系统,有效地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促进整个市场体系的高效运转。可以预见,信息技术创新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最终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实现增长模式转型的重要动力。当前“物联网”、“智慧地球”、“未来城市”等概念的提出,已经预示着信息技术的创新将继续引领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萎缩、国内产能过剩矛盾加剧的情况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更加紧迫。信息化作为一种高附加值、高增长、高效率、低能耗、低污染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自身是现代生产力的代表,而且通过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可以改善传统产业的结构和质量,提高企业采购、设计、生产和流通效率,实现对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管理水平的快速提升。发展信息化,提高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既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因此,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科技体系中的先导作用,把信息化作为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信息化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的有效途径
商品流通是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贸易流通是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市场经济以需定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消费决定流通、流通决定生产。现代流通充当生产与消费媒介,一方面面向生产者,通过价格和信息传递,引导生产;另一方面面向消费者,通过把产品便捷、安全地传递到消费者手中,服务消费。可以说,流通在整个社会再生产和国民经济运行中居于组织者、引导者和调节者的地位,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一个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现代市场流通已经从过去局部的、断续的、国内的商品流转过程,变成了全球化营销过程,流通的全球化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内容与特征;流通对象从过去只有实体商品货物的流通,发展到有形商品与无形商品、有形资本与无形资本、有形货币与无形货币、有形产权与无形产权的并存和交融;流通主体从生产与流通相对分离、相对独立,加快向日益融合的大流通状态发展。现代流通体系的复杂性对流通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要着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由过去主要依靠投资与出口拉动向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发展转变,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一个能够适应消费、出口和投资协调发展的现代流通体系。现代流通体系是由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共同构成,尤其是基于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信息流已经成为现代流通区别于传统流通的最重要标志。信息流通的规模越大、速度越快、被重复使用的次数越多,对经济社会的价值就越大。因此,要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协同,实现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协作顺畅,生产者有序、高效生产,消费者安全、便捷消费,整个社会循环处于一种高效运行的状态,信息技术的应用是不可或缺的。我国要以实现整个流通系统的现代化为发展目标,必须加快流通信息化改造,提升流通体系信息化水平,积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有效推进商贸流通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三、以信息化加快推进我国商贸流通体系现代化
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商贸流通领域信息化工作已取得了重要进展。行业主管部门重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市场流通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信息化的作用仍局限在解决局部、个别问题的阶段,从整体上流通体系与信息化还未实现有效衔接和互动支撑。同时,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大型流通企业与中小流通企业、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信息化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当前,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坚持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商贸流通业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全面发展。
建设国家级流通领域数据库,夯实流通行业管理基础。数据分析是政府部门把握形势、科学决策的基础。特别是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增多的情况下,准确把握行业运行态势、提高政府调控的预见性、主动性,更加离不开行业基础数据收集。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业务系统的支撑作用,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内贸、外贸、外资、对外合作、对外投资等领域的信息搜集与统计体系,形成国家级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建立国内情况变化和国际经济波动对我国经济影响的预测预警机制,打造智能服务型政府。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多年来,由于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不完善,,农民的分散生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造成农产品“买难”、“卖难”现象时有发生。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物流成本高,产品损耗大,造成大量损失和浪费。针对我国农产品小生产、大市场的流通特点,建设一个全面、准确、快捷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对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民增收至为关键。要尽快建设农村流通信息综合服务支撑体系,使市场需求与供给信息有效衔接,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及时调剂余缺,从根本上降低农业生产的盲目性,促进订单农业、现代物流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建立城市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构建现代生活服务体系。发展便民服务业,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破解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而且可以吸纳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利用手机、互联网、电话等终端,建设城市便民服务网络中心,统一受理居民服务需求,有力地促进了家政服务消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带动了服务人员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已有城市便民服务网络中心基础上,要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城市现代便民服务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实现便民服务资源跨地域发展,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城市便民的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便利消费环境。
支持网络购物,加快发展新型流通模式。商务部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从多方面鼓励支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力争网络购物交易额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以上。当前,积极发展网络销售,以信息化推动流通转型升级,已成为众多流通服务企业的共识。不仅第三方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蓬勃发展,北京王府井、武汉中百、上海百联等大型传统商贸企业,也在积极发展自身电子商务系统,推动网络购物平台建设。在这些流通大企业的带动下,包括零售企业、批发企业在内的传统流通业态正在进入网络购物加快发展的新时期。要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推广进程,积极扶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和传统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传统流通体系向现代化转型。
大力发展“走出去”信息化与电子商务服务,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党中央为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针对国外投资环境信息少、对外投资成功率低等问题,要加快“走出去”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实时的海外商情、项目信息、政策咨询、法律支持、翻译保障等综合信息服务,逐步建立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风险评估与预防机制,疏通资本流动渠道,引导和促进企业更有成效地“走出去”。
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改善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在国际贸易领域,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操作方式,以其特有的优势为众多贸易主体所接受和使用。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扩大多、双边交流渠道,积极参与联合国贸发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国际与区域组织中的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相关国际标准、规范和制度的制定,与世界更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基于多、双边经贸关系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与已经同我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建立区域经贸合作促进网络平台,提供信息、物流、贸易、单证等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优化贸易环境。同时,大力发挥国际贸易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作用,建设以数据对接为核心的全球贸易促进机制,推动跨境贸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创新电子化贸易流程与结算方式,推动我国国际贸易环境的便利化和无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