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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请报送农轻纺、医药产品出口基地和商务平台情况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9   来源:外贸司子站   浏览次数:458
商办贸函[2010]65号

  为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外贸“保份额、调结构、促平衡”,2010年起,我部将着力加大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农轻纺、医药产品出口基地,培育若干商务平台。为进一步了解各地有关产品出口基地、商务平台建设情况,请协助提供以下情况:

  一、出口基地

  (一)各地已经形成、产业集群优势明显的轻工、医药产品、纺织服装出口基地情况,包括:基地特色产业名称、内容、品牌及研发能力等。

  农产品出口基地包括: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围栏养殖、网箱养殖、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滩涂/吊养/底播)、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基地等。

  (二)各轻纺、医药出口基地特色产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特色产业总产值、销售收入、进出口总额、出口供货值、利税总额、从业企业及人员、研发投入等情况。详见附表1。

  农产品出口基地有关情况包括:基地名称、年产值、年销售额、年出口额、基地规模、主要出口产品、出口品牌、主要出口企业、主要出口企业是否为龙头企业(注明:国家级/省级)、卫生注册/备案情况、认证情况、实验室/研发中心建设情况、地方扶持政策及对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详见附表2。

  二、出口基地产品涵盖范围

  轻工产品:塑料制品、箱包、鞋类、伞具、发制品、陶瓷、玻璃制品、珠宝首饰、乐器、家具、玩具、工艺礼品、文具、旅游休闲用品、五金制品、眼镜等。

  医药产品:中药材及饮片、提取物、保健品、中成药、西药原料、西成药、生化药、医疗器械及设备类。

  纺织服装(含丝绸类制品)。

  农产品:海关统计农产品口径范围,即海关进出口税则1-24章及相关编码。

  三、商务平台

  平台总体情况:包括名称、特色、规模、运行模式、扶持政策等。

  平台统计数据:包括交易额、出口额、出口供货额、从业人员等。详见附表3。

  有关材料请于2010年1月29日前反馈商务部(外贸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商务部外贸司:

  轻工、医药产品:石莉丽、张宁
  电话:010-65197430,65197407,传真:65197434
  E-mail:shilili@mofcom.gov.cn,zhangning@mofcom.gov.cn

  纺织服装:李娜
  电话:010-65197731,传真:65197734
  E-mail:linarose@mofcom.gov.cn

  农产品:段炼
  电话:010-65197470 传真:65122427
  E-mail:duanlian@mofcom.gov.cn

  展览会、电子商务平台:肖露
  电话:010-65197472 传真:65197452
  E-mail:xiaolu@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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