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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中国丝绸春季交易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1   浏览次数:69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主办、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承办的“2012中国丝绸春季交易会”将于2012年2月29日至3月2日在香港举行。 “中国丝绸春季交易会” 是以丝绸原料及面料为主的专业出口洽谈会,在世界丝绸业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年的春交会已成为我国丝绸企业了解国际市场、扩大产品出口的主要平台,也是全球丝绸业界和进口商关注的焦点。 现将交易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资格:经营蚕丝类和绸缎出口的企业 二、成交范围:蚕丝类和绸缎 三、客户邀请:我会负责邀请客户,各企业也可自行通知客户 四、交易会地点:香港展览中心(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低座三楼) 五、日程安排: 2月27日:报到(报到地点等另行通知) 2月28日:布展 2月29日-3月2日:业务洽谈 3月3-4日:走访客户 3月5日:12:00前退房 六、费用: 1、我会会员企业收费标准:每家企业只有1人参展的,收费标准为18500元人民币/人;每家企业有2人以上(含2人)参展的,收费标准为16000元人民币/人。费用包括洽谈场地、布展、企业宣传、住宿、补助。 2、非我会会员企业收费标准:在会员企业收费标准上各相应增加1000元人民币/人。 3、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可接受各参展单位委托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详见补充通知。 请各报名单位在2011年12月31日前将费用汇至: 户名: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00100147108091001 汇款时请注明“2012春交会款”,并将汇款单传真至联系人。 七、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5日。请各单位在确定人员后,务必将报名表于2011年12月25日前传真至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同时将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E-MAIL至 lujun@cnsiec.cn或将1张照片快递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05号 陆珺(邮编:100006),以便办理代表证。过期报名不再受理。 八、签证:中丝总公司按报名名单寄发任务批件,各单位凭任务批件等材料到所在省(市)外事办公室办理香港入境证件。 九、特别申明: 1、参展代表凭代表证入场; 2、为保证展场秩序,保护参展企业的权益,未报名参展企业人员不得入场; 3、已参展的企业,其他代表需临时进场者,每人每天收取2000 元人民币,且不另提供洽谈场地。
联系人: 陆  珺: 电话:010-65128664、65123338-318  传真:010-65125125 王明磊: 电话:010-67739216、87778673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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