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商所(结)字[2011年] 第 6 号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连续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交易所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推出以下交易商品上市交易,内容如下:
商品代码 |
商品名称 |
商品简称 |
上市时间 |
首日指导价 |
BPET |
纤维级聚酯切片 |
聚酯切片 |
2011年5月10日 |
12400元 |
上市首日交易时间:9:00―16:00(上市首日无集合竞价时间)。 纤维级聚酯切片合约上市当日可提出交割申报。交割申报时间:16:00―16:15。 2011年5月10日晚夜盘集合竞价时间:18:50―18:59。纤维级聚酯切片合约主要条款
交易品种 |
纤维级聚酯切片(简称聚酯切片) |
交易单位 |
1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价单位 |
2元/吨 |
每日涨跌幅限制 |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
合约期限 |
连续交易 |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
每交易日16:00~16:15 |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
每交易日16:15~16:30 |
质量标准 |
符合纤维级聚酯切片GB/T 14189-2008质量标准的一等品聚酯切片。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仓库 |
最小交割单位 |
1吨 |
履约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20% |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
0.2‰ |
交割手续费 |
2元/吨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
0.5‰/日 |
商品代码 |
BPET |
上市交易所 |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聚酯切片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吨,每次实物交割最少申报交割数量为50吨。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聚酯切片,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每一《存货凭证》的聚酯切片,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的商品组成。
3.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聚酯切片不得用于实物交割。
4.单次聚酯切片交割的实物溢短不超过±1吨。
四、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割的聚酯切片,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具体的指定生产企业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