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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标准检验局公告修正应施检验纺织品生效日为2012年10月1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4   浏览次数:177

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前于本(2011)年6月20日公告订定“应施检验纺织品(毛巾、毛衣、成衣、泳衣、内衣、织袜、寝具)346品目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并自2012年1月1日生效。

自本年9月起该局陆续接获众多业者反映“近期才得知毛巾、毛衣、成衣、泳衣、内衣、织袜、寝具等346品目商品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之相关检验规定,无法于短时间内深入了解检验制度,建议延后实施,以利于缓冲期间做好准备,确保正式实施后可符合检验规定”。

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自2009年起即着手规划上揭商品检验事宜,自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告实施至今已于全国办理42场次说明会,发布10则新闻稿倡导检验规定。

但考虑本次列检所涉及之业者家数众多,目前仅有约800家业者申请登记,为避免造成多数业者之冲击,经与相关单位研商后,决定延后实施。

标准检验局公告修正应施检验纺织品生效日为2012年10月1日

如为因应该局检验规定而已印好“商品检验标识”的商品,为避免影响业者商机,请报验义务人自行确认产品符合检验标准后仍可上市,该局会不定期于市场上购样检验,对于贴有商品检验标识之纺织品加强监控,如有不符合检验标准者,将要求下架改善,若有损害消费者健康安全之虞时并依消费者保护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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