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3月17日从负责应对欧盟皮鞋反倾销律师处获悉:欧盟法院初审驳回奥康、泰马、金履、新生港元和万邦中国五家鞋企状告欧盟贸易委员会的诉讼请求,支持欧委会继续对来自中国的鞋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该律师处律师蒲凌尘认为,欧盟法院在解读反倾销法律条款的过程中,完全是依据欧盟去年1月到奥康等中国鞋企实地核查的情况。欧盟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调查中违反贸易公平原则,忽视中方鞋企所提交的证据。欧盟法院作出了有失公平的法律裁决。
蒲凌尘指出,去年12月欧盟公布对中国皮鞋日落复审的裁决结果,最主要的依据也是欧盟实地核查的情况,所以欧盟法院和欧委会两次裁决的结果是同一个依据。对中国鞋企非常不公平。
2005年7月,欧盟对中国皮鞋发起涉案金额高达7亿美元的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7日,欧盟贸易委员会终裁中国鞋倾销幅度为16.5%,并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奥康等中国五家鞋企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消这一反倾销税,理由是欧盟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企业出口欧盟鞋类产品的成本分析不准确。
2008年10月,欧盟在对华皮鞋反倾销措施即将期满之际,又发起期终复审。2009年12月22日,欧盟贸易委员会宣布期终复审的裁决,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现在,我们聘请的欧盟律师正在针对欧盟法院裁决所依据的证据进行分析,我们会根据分析和评定的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或将上诉到欧盟高级法院。”蒲凌尘说。
“我们受到了欧盟贸易委员会的不公正待遇,没有获得足够的权利来为反倾销指控作辩护,欧盟贸易委员会在做决定之前也没有进行恰当的分析”。得知这一消息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气愤之余向记者表示,一方面如果有可能我们会继续上诉到欧盟高级法院,继续争取法律的公平公正裁决;另一方面期待中国政府能够通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尽快解决欧盟反倾销问题。
据了解,今年2月4日,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已就欧盟对中国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按照相关程序,中国与欧盟双方将有约60天的期限就此案进行磋商。如磋商未果,中方有权要求世贸组织设立专家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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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鞋海外的遭遇档案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中国鞋商在俄罗斯遭查扣,损失约3亿元。
2003年冬,20多家中国鞋商的鞋类产品在意大利罗马被焚烧。
2004年1月8日,尼日利亚政府发布“禁止进口商品名单”,中国鞋名列其中。
2004年9月17日,西班牙东部小城埃尔切发生“烧鞋事件”。
2004年12月,意大利制鞋协会(ANCI)向欧委会提出申诉,要求针对中国出口到欧盟的所有鞋类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5年2月1日,欧盟正式对来自中国的鞋类产品实施“事先进口许可监控”措施。
2005年3月12日,20多家中国鞋商又在俄罗斯被查扣了89个集装箱鞋,造成总价值高达8000多万元的损失。
2005年4月6日,墨西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皮革及类似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同年4月15日至16日,在第二届世界鞋业大会上,欧盟再次发出对中国鞋设限的信号。
2005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作出决定,对来自中国的劳保鞋实施反倾销调查。
2005年7月7日,欧盟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部分皮面皮鞋进行反倾销调查。
欧盟从2006年10月起对产自中国的皮鞋及童鞋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6.5%。
2008年12月31日,巴西相关部门发布公告,决定对我国输巴鞋类开始反倾销调查。根据海关口径统计,泉州鞋涉案金额为392万美元,涉案企业28家。
2008年,泉州共遭遇7个国家(地区)发起的新立反倾销调查案13起,反补贴调查案件2起,2008年以前反倾销案件新裁决4起。涉案金额约6000万美元,涉及企业142家。
2009年初,继欧盟和巴西对华发起鞋类反倾销调查之后,福建又接连遭遇阿根廷、加拿大提起的反倾销调查。
2009年12月22日,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以简单多数通过决定,继续对中国和越南生产的皮鞋征收15个月的反倾销税。
(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