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商务部修正了以前禁止棉花出口的通知,在未来的四个月,将棉纱的出口数量下降从5000万千克/月下调到3500万千克/月,商务部在星期三的一份通知中说。
这份通知再次声明说,有效期从2010年3月1日到6月30日,但是如莱卡、染色、花灰布等棉纱的出口免于数量限制,同时粗纺线或者漂白、烧毛纱线也从1月14日的通知中删除。
巴基斯坦商务部在2010年1月14日的通知中固定每月的棉纱出口数量限额为5000万千克/月,一直到2010年6月30日前有效。只有那些向纺织工业部注册为附加值出口单位能够在高于配额限制的情况下出口那些价格大于或等于3.5美元/千克的纱线,这些单位评估能力的界定有纺织部来决定。棉纱的出口由海关更加实际发货量来监控,在先来先服务的原则性,向巴基斯坦贸易发展局注册的出口不受数量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