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世界知名内衣品牌黛安芬海南工厂的一名工人,经她手做出的内衣被摆放在各大商场的专柜高价出售,但她拿的却是仅比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830元高出100元的月薪,2011年9月,因为公司出台的薪资调整制度可能导致她们无法拿到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她们向公司提出了自己的合理要求,但厂方却不予理睬,一场多达2000名工人参与、持续7天的停工风潮由此引发。这一停工事件在海南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高度关注下,最终以黛安芬方面作出让步得以平息。日前,介入协调这一事件的工会人士透露了相关过程。
苛刻新规引发2000工人停工风潮
位于海口港澳开发区的海南优美内衣有限公司,是世界知名内衣品牌黛安芬在海南开设的一家工厂,这里生产的内衣被运往世界各地的商场专柜销售,约有三千多名工人在这家工厂的生产线上工作。引发这两千多名工人停工的导火索是2011年9月6日海南优美内衣有限公司出台的一项薪资调整制度,该制度要求员工的工作量要达到OEE60%的标准才能够享受绩效工资。而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的话,将有80%以上的职工拿不到年终奖。早在此前,这家工厂的工人就对厂方给出的工资福利标准等问题一直存在有不满情绪,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30元,这这家工厂的工人月工资才930元,仅比最低工资标准高出100元。而这还是工人们在2009-2010年通过停工等方式争取到的。从2011年9月7日下午开始,对上述问题不满的工人们开始停工,并向厂方提出“把绩效工资(即OEE60%的工作标准绩效工资)加在底薪、不同意上晚班、发年终奖不受警告信的影响、要设工龄工资”等四点诉求。对工人的这些诉求,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厂方态度一直强硬,不予理睬。据了解,厂方不同意职工诉求主要两点理由是:一是劳动定额是按照2010年12月份作为基数制定的,为什么现在却要降低;二是如果完不成OEE60%的工作标准企业就亏损,就要倒闭。9月13日上午,经有关部门劝说沟通,原本要到政府部门上&访的工人改为在厂区内静&坐要求厂方修改上述苛刻规定。据了解,当天约有2000多名职工在厂区静&坐,等待政府、工会组织和企业对事件的处理结果。
海南省、全总高度关注
这一停工事件引起了海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高度关注,海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劳动监察总队以及海口市有关部门迅速成立联合协调小组,介入协调这一停工事件。最初,黛安芬方面对于海南省联合协调小组的介入采取了抵触和不愿配合的态度,9月8日下午,在得知省协调小组到税务机关和黛安芬在中国国内其他地区的机构了解劳动标准和工资收入情况等情况后,才主动邀请协调小组9月13日上午到公司谈判。就黛安芬方面提出的两点意见,海南省联合协调小组经过多方了解后指出,厂方上述说法无法成立,一是工人去年12月之所以能够完成标准,是因为当时生产的产品款式是老款,职工生产熟练程度高,而现在生产全是新款式;二是了解该企业在国内其他地区的企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得知海南企业与外地企业不完全一样;三是经向相关税务部门了解,得知海南优美内衣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非资方所说得那样亏损,在海南联合协调小组与厂方充分沟通、协商甚至有理有据的抗争下,该公司欧洲总部开始重视此次停工事件,专门从总部派员赶到海口调处这一事件,并把海南省协调小组反馈的职工诉求向欧洲总部进行了汇报。
9月13日下午2时,欧洲总部给予回复:首先感谢中国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为企业尽快复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其次以文件的方式同意职工从9月1日起给每位员工月加薪150元、将绩效奖金起点由原来的完成60%的劳动定额调整到50%、晚班津贴从每班5元调整到10元等主要诉求,在完成同等工作量的情况下每年愿意多投入大约1000万元增加职工收入。第三,下步将分步实施协调小组给予的合理化建议。当天下午3时,海南优美内衣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反映的诉求进行答复,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下午4时许职工开始复工,至此持续7天的职工群体性停工事件得以平息。
海南要求黛安芬反思停工事件
据悉,在停工事件平息之后,处理这一事件的海南省联合协调小组还向黛安芬方面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认真反思在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二是要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四是要向其他管理规范的外资企业学习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前述工会人士表示,在处理这一涉及2000多人、持续7天的停工事件的过程中,作为协调小组的牵头者海南省总工会始终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统一、维权与维稳相统一的原则,努力实现多赢,使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一方面推动企业重视职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做好职工思想工作,要求职工依法理性有序的方式表达诉求,努力化解矛盾,促进问题解决。最终促使这一事件得到解决。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曾经表示:“工会不维权就什么都不是。”在积极参与各种源头维护的同时,海南省各级工会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1年1月8日和10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近300名未当班群体上访,要求发放经济补偿金、提高住房公积金比例;2011年的3月15日,儋州市春江南华糖业有限公司近300名职工集体停工要求涨薪……这几起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集体停工事件对海南劳动关系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参与处理这几起职工集体停工事件当中,海南省总工会和相关下级工会充分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领导带队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多次深入一线,了解职工诉求,与企业合理合法通过协商,提出调解意见,最终促成企业与职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使几起职工停工事件获得圆满解决,得到了全总、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