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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落实国家八部委要求 做好棉花购销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6   浏览次数:65

为做好今年棉花购销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棉花购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形势和政策宣传;

二要落实好临时收储预案;

三要确保收购资金供应;

四要加强棉花市场管理;

五要强化棉花质量管理和监督;

六要加大铁路调运棉花力度;

七要加强对棉花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师结合《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兵团《关于切实加强棉花产品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切实做好棉花采摘、加工、检验、收购、自销、交储、发运、兑现各环节工作。要加强协调组织,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棉花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重大情况及建议要及时向兵团报告。(新疆兵团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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