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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出台纺织产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1   浏览次数:106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纺织产业,加快纺织基地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决定加大对纺织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新疆兵团2011~2012年纺织产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


  《办法》按照新疆兵团“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纺织产业发展目标,重点支持兵团新建和改扩建的棉纺项目和纺织深加工项目,并向南疆新增棉纺产能项目倾斜。南疆企业每新增投产1万棉纺锭给予100万元奖励,北疆企业每万锭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增织布(呢绒)、针织、印染、服装等纺织深加工项目,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


  2009年,为支持棉纺织行业做大做强,承接国内纺织产业向西部转移,兵团制定《兵团纺织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并出台了《兵团棉纺织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增棉纺锭每万锭给予100万元补助。经过两年的发展,兵团新增棉纺产能超过90万锭,织机740台,坯布印染能力2400万米,筒子纱及毛巾染色能力近3万吨,棉纤维染色能力2万吨,为实现兵团“十一五” 300万锭棉纺规划目标起到了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兵团将继续发挥新疆棉花资源优势,计划将棉纺规模扩大到600万锭,并鼓励企业向织布、印染、服装等下游产业延伸,力争将兵团建成全国重要的棉纱、棉布、纺织品和服装生产基地。


  截至2011年7月底,新疆兵团已开工建设的棉纺规模超过140万锭,预计到年底,兵团棉纺规模将达到370万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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