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纺织网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09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今年拟表彰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100名(家),其中有16名(家)为中央企业,由国资委组织推荐。
此次申报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和个人可自愿申报,也可由所在地质检部门初荐。各省质监局负责受理申报,并会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审核,联合向本省质量兴省(市)工作领导小组或本省人民政府汇报,形成推荐意见,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相关材料。质检总局将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评比和筛选,经公示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拟于9月份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