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山东、上海、浙江、北京、河北、天津等6个省、直辖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个批次毛巾开展质量抽检。依据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2864-2009《毛巾》及其他商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指标,重点检测了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 、耐皂洗色牢度、纤维含量、吸水性、脱毛率、商品使用说明等10项指标。
从质量不合格毛巾名单中发现,标称河北永亮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个批次永亮面巾样品被检出吸水性、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另有3个批次样品被检出吸水性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包括保定智阳纺织品有限公司、天津市益佳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双灯家纺有限公司。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毛巾,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毛巾的,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