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检验检疫局在对辖区内某企业出口美国儿童睡衣进行面料检测时发现,该面料的阻燃性能不合格。检验人员第一时间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发现企业对美国相关儿童睡衣的阻燃安全法规一概不知,因此在采购、检验时对面料的阻燃性能也没有提出要求,导致产品不合格。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统计,2011年,美国共召回22批次的儿童服装,其中因为儿童睡衣阻燃性能不合格的为5个批次,占总批次的22.7%。美国阻燃安全法规对纺织品规定了三个燃烧级别。一级为一般燃烧特性,二级为中等的燃烧特性,三级为快速、剧烈燃烧,这类纺织品被认为是危险易燃的,由于该类纺织品的迅速、剧烈的燃烧,在贸易中被认为不适合做成服装,特别儿童睡衣,其燃烧速度过快或燃烧后产生熔融,易导致儿童烧伤、烫伤,甚至危及生命。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CPSC)规定儿童睡衣必须达到法规16CFR1615和1616的规定,即要求做儿童睡衣的织物经垂直法试验后,5个样本平均损毁长度不超过17.8厘米,单独样本损毁长度不超过25.4厘米,续燃时间小于10秒。另外美国还规定童装上要附有耐久性标签,标签上要注明某些试剂或处理会造成阻燃性降低等。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输美童装企业:一是企业应关注出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法规变化,避免因产品安卫环指标不达标而导致国外通报、出口退货、贸易索赔等;二是企业要加强对服装原辅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对供应商的评价备案制度,要求供应商定期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项目检测报告和符合性声明,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因素;三是企业要进行首件样衣设计的风险预判评审,严格产品开发流程控制,减少因为设计失误导致的质量失控或违法国外技术法规的情况。(刘文 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