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布2011年10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2011年10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2010年同月比较,上升5.8%,与2011年9月份相同。剔除香港政府所有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2011年8至10月的三个月内,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0.4%、0.5%及0.5%,而在2011年7至9月的三个月内的相应升幅则均为0.5%。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2011年10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烟酒(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19.9%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22.1%,主要由于烟草税上调41.5%),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上升11.5%及11.7%),衣服鞋履(分别上升9.5%及9.6%),住屋(分别上升8.3%及6.7%),外出用膳(分别上升6.0%及6.3%),交通(分别上升4.8%及3.8%),杂项服务(分别上升3.8%及2.0%)和杂项物品(分别上升3.1%及2.1%)。另一方面,价格在2011年10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15.6%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18.2%,主要是政府提供电费补贴)和耐用物品(分别下跌3.0%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