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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台纺织品服装有新规 萧山服企需留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01   浏览次数:133
全球纺织网讯: 日前,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对在台湾地区生产、销售或进口至台湾地区不同类别的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我区各类出口纺织服装企业加以重视,及时掌握标准,严把质量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前后分两次开始对在台生产、销售或进口至台湾不同类别的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其中婴幼儿穿着的服装和服饰附属物(24个月以内或身高低于86cm的婴儿)执行日期为2011年7月1日,而毛巾、毛衣、成衣、泳衣、?衣、织袜、床上用品等执行日期为2012年1月1日。 此制度的实施后,输台纺织品需符合多项要求以通过强制性检验制度才能进入台湾市场,当中包括符合《CNS15290纺织品安全规范(一般要求)》,以及在产品上、吊牌或其他包装物料上附有商品检验标识。CNS15290主要的测试项目有:游离甲醛、AZO、铅含量、镉含量、有机锡化物等。另外,台湾当局禁止零售商销售没有附上商品检验标识的纺织品。 区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一是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此制度及相关检验标准;二是加强产品原辅料采购管理,建立严格的产品合格保证和溯源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控制要求,提高自检自控能力,避免因产品质量不符要求而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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