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88/378/EEC的玩具协调标准列表最近更新。安全标准EN71-6:1994 — 年龄警告标签的图形符号已经从协调列表中撤销。此外,图形年龄警告符号要求直接依从EN71-1:2005 A8:2009,因为EN71-6的年龄警告符号已经并入EN71-1。 图形年龄警告符号的要求:根据EN71-1:2005 A8:2009 第7.2款, 用于36个月及以上儿童玩耍的玩具。
在销售产品时,年龄警告应出现在玩具本身或其包装上,并且清晰易读,。特定危险的说明可以出现在宣传册或使用说明书中。年龄警告短语“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或“警告!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可以由图1中的“年龄警告符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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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警告符号的详细资料如下:
外圈的圆环和中心的斜线应是红色;
背景应为白色;
年龄范围和正面轮廓应为黑色;
符号直径至少10毫米,并且不同元素之间的比例应如图1所示;
玩具不适合的年龄范围应以年表示:如0 - 3。
此年龄警告符号仅用于表示0至3岁,不得用于其它年龄段警告,以避免误解符号。
更新的玩具指令88/378/EEC协调标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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