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前5个月,欧盟宣布召回的92项纺织服装产品中,中国产品占据了65个“名额”,同比增长高达442%。其中,5月份欧盟共宣布召回18项纺织服装产品,其中产自中国的产品占据了13项,占全部召回纺织服装产品的72%。这是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的最新数据。
在5月被召回的13项国产纺织服装产品中,有12项是由于伤害危险或勒颈窒息危险。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欧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副主任俞雄飞认为,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生产方对于国外的贸易法规存在认识上的“盲点”。
俞雄飞表示,中国的纺织服装产品被频繁召回,质量并非主要问题,其根源在于信息的不充分。欧盟对于进口的纺织服装类产品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政策。甚至一个商标不够规范,一粒纽扣的重金属超标都有可能成为被召回的原因。我国生产企业往往盲目按照设计方提供的设计进行生产,而对于进口方的贸易法规却并不了解,造成了“设计”与“生产”相符,却与法规“脱钩”的现象,使得召回事件发生。
同时,俞雄飞认为,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应该提高检测力度,他表示:“中国和欧美国家的检测标准存在着一个‘标准差’,在很多方面,欧美等国的检测标准要高于我国,这就造成了我国某些产品能够顺利‘出关’,但最终难逃被召回的厄运。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应该提高检测力度,尽可能缩小标准上的差异,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