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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2009年第71号本次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95家企业生产的95种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url=http://cn.texsources.com/]纺织[/url]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面料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以及缝纫强力(纽扣、衣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本次抽查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以及缝纫强力(纽扣、衣带)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大型企业的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三是属于A类的婴幼儿服装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抽查中发现有10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1、甲醛含量是指服装面料中游离出来的甲醛数量,也称为游离甲醛含量,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B类产品(指直接接触皮肤服装)的甲醛含量必须小于75mg/kg。本次抽查中有1种B类产品的甲醛含量超过了标准规定指标。
2、本次抽查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中,基本上属于A类和B类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A类、B类产品的pH值指标为4.0~7.5。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pH不合格,有的产品pH值达到9.0以上。
3、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面料的纤维含量明示标识与实测结果不符合。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对纺织品服装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标注有明确的偏差规定。